大樓有確診者警方被矇在鼓裡 員警怒:染疫誰負責?

台南某商業大樓驚傳出現新冠肺炎確診者,台南市警察局、分局及轄區派出所竟全不知情,現傳出基層員警相當擔憂及不滿,因員警需定時到至該大樓巡簽,這豈不是將員警暴露在染疫風險中?有警察就痛批,「員警若染疫而導致防疫破口,誰負責」?

但是,台南市衛生局疾管科科長蔡玲珊卻說,自主健康管理的人需戴口罩,只要不出入公共場所,不參加聚會、聚餐,是不用通報警察局。


▲台南某商業大樓出現確診者,台南警方竟全然不知。
(圖/民眾提供)

此言引發基層員警大為不滿而怒斥,基於公務一體,警方需配合衛生局執行防疫勤務,防疫相關規定警察也都知悉,不通報警方,是怕警方會洩密嗎?

「通報警方是讓員警執勤更加謹慎、注意安全」,基層員警氣憤地說,衛生局的官員心態有問題,一出事就踢給中央,若有事,衛生局疾管人員去找中央處理,不要找警察局。

衛生局局長許以霖說,自主健康管理7天雖然感染風險已降低,「但仍無法完全免除」,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以降低可能傳播風險。

由於用餐時無法全程佩戴口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外出用餐,建議可外帶食物儘速返家食用;聚餐或聚會為交流場合,難以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亦難以避免近距離交談,具有傳染風險,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禁止聚餐或聚會,禁止參加大型活動,因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自主健康管理者雖然感染風險已降低,但仍無法完全免除。

許以霖再次強調,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58條,衛生局將依同法第67、69條,處新台幣6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或新台幣1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