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毒男2度擅離居家檢疫處所 遭重罰30萬

台南市1位陳姓男子,自中東國家返台,依規定需執行居家檢疫,陳男2度擅離居家檢疫處所,警方獲報前往陳男檢疫處所查尋,恰好逮獲自外返回的陳男,陳男主動交出毒品,警方將毒品查扣並依法送辦。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依相關法令,依照情節輕重,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罰10萬元;2到6小時罰20萬元等。

陳男於2月16日半夜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時間為2小時內,裁罰10萬元;2月17日下午地2次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時間2至6小時,裁罰20萬元,合計裁罰30萬元。


▲警方啟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陳男2月11日自中東國家返台,依規定需執行居家檢疫,陳男借住友人處所進行居家檢疫14天,於2月26日期滿。陳男竟於2月16日深夜離開居家檢疫處所,在金華路二段與尊王路路口,因形跡可疑,遭巡邏員警攔查,員警赫然發現陳男是居家檢疫者,立即通報民政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陳男遭重罰10萬。

詎料,被重罰10萬的陳男,再度於2月17日下午,擅自離開居家檢疫處所範圍,手機警示驚動民政、警政及衛生單位,案由110報案系統通報警方。

警方會同民政、衛生單位會同,前往陳男居家檢疫處所查看,經確認他未於處所內,警方正準備離開之際,陳男恰好返回,與員警不期而遇,員警上前詢問為何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陳男神色慌張,主動從身上拿出1小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當場人贓俱獲;警方研判,陳男應是難忍毒癮發作,才偷跑外出購毒。

警員不敢大意,立即以三安(人犯安全、員警安全、案件安全)為基礎,啟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以標準作業流程與台南地檢署開啟遠端視訊,順利完成偵訊程序,將陳嫌依毒品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會同民政、衛生單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陳男第2次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遭重罰20萬,2次合計被裁罰30萬。警方呼籲,符合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期間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更不可以身試法,警方將積極查緝,使犯嫌無所遁形,在嚴正執法下,讓犯嫌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