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民眾行車速度管理 南警強力執法取締

台南市警察局為強化民眾「速度管理」觀念,除透過實際影片利用各種管道宣導外,亦分析易超速違規路段,總計設置99處固定桿,公告於警察局及警政署網站。

警方在龍崎區18222公里至28公里處設置區間測速取締,亦利用移動式雷射測速槍來強化其他易超速肇事路段,其目的就是讓該路段行車速度減慢,進而減少事故發生。在這些執法地點前方,平面道路100-300公尺及快速道路300-1000公尺前方,均設置「警52」標誌,來提醒民眾小心駕駛。


▲警方在易超速路段強力執法取締。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警方指出,速度管理是很多人知道的常識,但一般人認為開車不要超速,就是速度管理,其實不然,真正的速度管理,應是駕駛人面對不同行車環境與路況,對車輛速度操控的管理。

經過彎道,減速慢行、行經無號誌路口,減速慢行或停車再開,都是「速度管理」,行車不超過速限,當然也是速度管理的一環。

發生交通事故,「速度」往往是造成死亡和傷害的一個關鍵,因此,道路安全設計為保護用路人不造成傷害,便採取相關警示或限制措施來約束駕駛人,例如設置速限標誌、前有幹道標誌、停字標線等,來促使道路使用者採取更安全的行為。

台南市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表示,速度越高,越難駕馭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和重傷的風險也越高。方仰寧強調,警方在易超速路段強力執法取締,絕對不是為取締而取締,而是為減少事故發生,大家做好自我速度管理,行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