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攜肉製品入境被罰拒繳 遭強制執行央求分期

台南1名43歲的范姓女子,在2019年間攜帶豬肉製品入境未申請檢疫,遭農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范女卻逾期不履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范女的機車1部,范女申請每月3千元分期償還。

▲范女機車遭查扣。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執行人員2月2日上午至范女台南歸仁區住處,強制執行扣得機車1部,范女當場向執行人員商量,是否可以每月分期償還,執行人員同意范女按月繳納3千元分期償還,遂將機車交付范女保管。

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嚴峻,農曆春節將至,春節期間正值國際郵包量高峰期,雖因COVID-19疫情嚴峻,旅客攜帶違規肉製品數量減少,但自國際郵包查獲違規肉製品數量並未明顯下降。

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表示,為提醒全民防疫,不要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寄送回國,返鄉探親也不要攜帶違規動物檢疫物,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自110年2月1日起,針對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案件強力執行。

張哲榮呼籲,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切勿上網購買境外違規動物檢疫物或將違規動物檢疫物攜帶入境,以將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等疫病阻絕於境外,共同守護全民健康及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