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易釀交通事故肇因 南警加強執法

據統計,台南市109年1至12月交通事故肇因,前2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近來因天氣寒冷,國人吃薑母鴨、燒酒雞及小酌後,酒後駕車機會增加,更顯示加強路口安全、維護路口行車秩序守法刻不容緩。

為加強交通事故防制,台南市警察局自1月26日起至28日,針對「未依規定轉彎、違反號誌及路口未禮讓」加強執法,執法重點項目分別為「無適格駕照」、「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取締酒後駕車」、「路口未禮讓」、「未依規定轉彎」與「闖紅燈」,希望藉由執法及宣導雙管齊下,提升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意識。

台南市警察局局長方仰寧強調,處罰並非目的,而係為導正用路行為,以建立安全的用路環境。

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騎乘民眾,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應選擇適當的尺寸,以不容易晃動為原則,過大過小皆不妥當;並確認製造日期,不買超過保存期限的安全帽,務必選購有合格標章的安全帽;騎乘機車時,安全帽扣環務必緊扣,不能有顎杯;重摔或出過車禍的安全帽不再使用。

另外,提醒民眾,東區拖吊保管場110年2月1日即將成立,民眾屆時若於東區違規停車遭拖吊,請前往東區裕永路286號領車;民眾特別注意,遭移置保管車輛請儘速辦理領車作業,如逾期未領回,於公告3個月後,將依法辦理「逾期未領車輛拍賣作業」。

方仰寧表示,為維護交通秩序,違規停車除了妨礙人車通行外,所面臨的風險不僅是警察開單或車輛被拖吊;真正嚴重的是,違停車輛若肇致車禍受傷或死亡,違停駕駛須負擔刑事及民事責任。方仰寧再次強調,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需要全體用路人共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