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溪水汙染 環保局重罰業者並勒令停工

雲林縣環保局今(7)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虎尾溪水汙染整個稽查過程,表示將依水汙法規定重罰業者2000萬並勒令停工。昨日下午民眾陳情虎尾溪水污染並提供照片跟空拍影像,環保局據此沿岸空拍、稽巡查,往上游追溯約3公里左右,查獲某染整工廠自放流口將紅色汙水排放到虎尾溪,縣長張麗善接獲環保局回報後,立即指示嚴格執法,並指派警察局協助偵查。

雲林縣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水質保護科科長葉增智即率相關稽查人員計16員、另員警派員4人進入該公司放流口、放流池及不明貯槽分別進行採樣,採樣項目為SS、COD、BOD、氨氮及真色色度,現場查核還發現有2個不明貯槽設施,並有繞流排放廢污水至放流池之情形。虎尾溪水質採樣,將送至環保署認證的分析機構,大約10-14天報告才會出爐,分析結果另行對外公布。

張喬維表示,該公司多年前曾2度違反水汙法規定,但這次汙染範圍非常大,另查有2個不明儲槽,所以依水污法18條之1及水污法第20條,重罰2000萬元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即日起禁止汙水再進儲槽,停工沒有期限,直到業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才能復工。
 
縣長張麗善表示,感謝民眾主動報案並提供資訊,共同守護雲林的環境,環保局與警察局聯手沿線找尋污染源查獲污染源。該公司未善盡企業責任,排放廢水造成虎尾溪近5公里嚴重污染,縣府祭出最高罰則處罰2000萬並勒令停工,落實環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