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監獄外監作業 協助農務缺工需求

雲林縣農會和雲林監獄今(8)日上午共同簽署「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合作備忘錄,以媒合有缺工需求的農會會員和農場,目前符合條件列冊的26名監外作業受刑人,可接受申請投入農務缺工需求。

上午,雲林縣長張麗善和法務部矯正署長黃俊棠,在雲林監獄典獄長、農業處長魏勝德、縣農會總幹事簡明欽、大埤鄉農會總幹事吳錦涼等人陪同下,前往大埤鄉怡然村晴禾有機農園,關心雲林監獄所遴選二名表現優良受刑人上工採收蘆筍情況,藉以讓即將假釋或期滿的受刑人,透過自主監外作業得以早日融入、復歸社會,同時紓解目前農務缺工需求。

晴禾有機農園業主李仁和指出,種植三分地蘆筍,一年四季均可採收,年輕人覺得彎腰挖蘆筍好辛苦而不願意農作,僱請村婦三人加起來約二百歲,但不長久,於是申請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助;因槍砲案入獄須服刑七年二個月的現年33歲張姓同學和刑期四年二個月的37歲賴姓同學表示,自己的一時偏差讓家人擔心,出獄後會好好回歸社會,也希望大眾不要排擠更生人。

雲縣長張麗善表示,雲縣是農業大縣,人口老化造成缺工嚴重,期透過與矯正署簽訂備忘錄解決農民短期及季節性缺工問題,彌補人力不足,也讓受刑人出獄後能自力更生,共創三贏。此外,縣農會與各鄉鎮市農會為解決農業缺工,亦成立農業耕新團、人力活化團等平台,有需要的合作社場、農場等都可到縣農會登記。

矯正署長黃俊棠指出,自主監外作業遴選需具備在監表現良好、家庭全力支持、即將假釋或期滿之條件。農村社會缺工嚴重,矯正署自106年至今,全台共派遣1千位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協助光電及農業等;雲縣從108年至今已有26名列冊可供派遣,每日工資約1085元加上150元車資,期彌補農業缺工人力,也能讓受刑人應用所領工資自給自用,甚至還可寄回家添補家用,提前適應復歸社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