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埤鄉長為農民請願 爭取曝曬花生的用路權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配合花生農利用產業道路曝曬花生的需求,30日公告大埤鄉聯美村產業道路進行交通管制,以免農民在產道上曬花生,還會遭人檢舉而受罰。

目前正值聯美村花生採收期,農民經常利用附近的產業道路曝曬花生,時而造成過路人車不便而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因而鄉長林森寶為體恤農民的需求和辛苦,特別在相關路權協調會中,為農民請願爭取曝曬花生時的用路權。

鄉長林森寶指出,依據109年11月23日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落花生於農路、道路或相關廣場曬花生路權協調會議」結論,替農民申請路權,經本所派員會同陳情人至現場會勘後,簽准同意於109年11月27日至109年12月27日在聯美村產業道路路段,受理申請為曝曬場,農民不再擔心民眾檢舉而吃罰單,並可以安心的曝曬花生。

林森寶呼籲表示為體恤農民及配合其收成作業,管制期間請用路人配合改道,所造成的不便也懇請見諒;另農民應做好相關交通維持設施,避免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