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市有地長期遭違法占用甚至轉賣 南市府疑知情卻放任不管

【台南新聞】台南市政府市有地疑長期遭違法侵占,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更有向市府承租市有地後,再轉租牟利,或是認養市有地,但未依契約規定另作其它用途,更誇張的,甚至有人轉賣市有地的「使用權」,民眾蒐證後向本刊檢舉,這些違法亂象,市有地的管理機關疑知情,卻放任不管。

舉報者指出,南區國民路某處屬台南市民政局管理的市有地,最初由江男與郭男兩人一起使用,是否向民政局合法認養或承租不得而知,該地接著轉而由吳男使用,今(109)年5月,楊姓女子得知吳男積欠一位陳女15萬元,楊女即遊說並仲介,吳男以這塊市有地的「使用權」抵掉陳女的債務後,再以175萬元賣給陳女,楊女也賺取仲介費。

            
▲市有地遭長期違法亂象已存在一段時日,市府疑知情卻放任不管。
(圖/記者陳順豐攝)

舉報者表示,陳女買下該市有地「使用權」後,即將該市有地給其兄陳男使用,陳男疑是從事建築廢棄物清除,遂將收來的建築廢棄物或垃圾任意棄置於該市有地,甚至焚燒建築廢棄物或垃圾,嚴重汙染環境,也製造空汙,陳男不僅視法令如無物,更四處張揚,稱他妹妹買了一塊地讓他丟垃圾。

記者實地走訪該處,的確發現很多建築廢棄物及垃圾四處堆積,從旁邊草叢小路往裡面走進去,沿途也都是建築廢棄物及垃圾。舉報者說,該市有地周邊仍有墳墓,陳男疑似會將撿乾淨了的墓填平,「非法侵占」逐漸擴大使用範圍。

在這處市有地的對面,有一塊教育局管理的市有地,舉報者指出,多年前陳女以230萬元,從上述的江男手上買下「使用權」,向教育局變更承租人後,陳女搭建連棟鐵皮屋,隔成4間分租牟利,每月收租數萬元。

        
▲建築廢棄物及垃圾四處堆積,數量可觀。
(圖/記者陳順豐攝)

107年7月,陳女借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身分,認養南區某處教育局管理的市有地,契約載明設置類別為「臨時停車場」,陳女卻在該市有地收容流浪狗,經人檢舉,教育局竟回覆契約所載係「誤植」,舉報者質疑,市有地管理機關必須現場勘查,確認設置類別及用途後,才能與認養者訂定契約,怎麼可能「誤植」?難不成教育局沒派人至現場勘查確認?

舉報者說,這些違法亂象已超過20年以上,市府教育局及民政局疑似都知悉,卻放任不管,「這是嚴重瀆職、行政怠惰,甚至可能圖利特定人士,希望台南市長黃偉哲下令徹查」。

              
▲疑似載運建築廢棄物及垃圾的貨車。
(圖/記者陳順豐翻攝)

教育局秘書室主任郭同杉表示,縣市合併前,有許多市有地已遭民眾占用,縣市合併後,財稅局將各機關用地移交各機關管理,管理機關發現有些市有地,在移交前已遭民眾占用,遂向占用者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讓占用者繼續使用,而每年的「占用使用補償金」係依公告地價的5%乘以占用面積去計算;因此,江男及陳女不是向教育局「承租」該地,而是「占用」。

依郭同杉所述,教育局並沒有與占用者訂定任何契約,換言之,占用者可以不受任何制約,隨意使用。

民政局殯葬管理所則表示,針對舉報者所指內容,完全無所知悉,將立即進行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