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縱火案嫌犯開庭前情緒失控 拉扯戒具自傷送醫

【台南新聞】108年12月14日凌晨,曾文彥挾怨縱火燒燬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釀7死2傷慘劇,昨(1)日台南地院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開庭前曾嫌在法院拘留室疑不願讓法警上戒具,情緒失控,奮力拉扯戒具,導致左手骨折,經送成大醫院診治,給予石膏固定、止痛後,再返回法院開庭。
 
據了解,當時曾嫌在法院拘留室內等候開庭,法警要上戒具,曾嫌不知何故突然情緒失控,猛力拉扯戒具,法警見狀趕緊制止,並將曾嫌送往成大醫院,急診室醫師診治發現,曾嫌左手肘上肢鈍傷,腫脹變形,疑似骨折(脫臼),給予石膏固定、手臂固定並止痛,隨後返回法院準備開庭。
 
台南看守所表示,曾嫌回到看守所並無任何異狀,對於在法院如何受傷,曾嫌並未多說。台南看守所指出,曾嫌在看守所生活作息正常,胃口不錯,體重有增加,偶有情緒突然躁動的情形,經所方人員安撫後,多能緩和下來。
 
該案於109年2月10日,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對曾文彥提起公訴,求處死刑。
 
起訴書指出,曾文彥預謀以汽油潑灑並點火,形同無差別方式弒殺,其所為實屬令人髮指,其僅因一時情緒無法平復,即以縱火方式發洩,手段兇殘,行徑冷血,泯滅人性,至今仍無悔意。
檢方建請法院權衡各項情節、法益侵害被害人7人死亡之嚴重性,以及被告犯後之態度等事項,其所為實已符合公民權利公約第6條第2項前段所指「最嚴重之罪行」,請處以死刑,方符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