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交通新制3月31日上路 路口安全執法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去年發生路口交通事故計2萬0495件,共造成69人死亡,有鑑於3月31日起交通新制將提高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罰則,不分大小型車一律開罰3600元,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今(29)日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不要讓荷包失血。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警方提供)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今(29)日在彰化火車站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遇有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應暫停禮讓,行人穿越道路選擇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警方提供)

交通隊統計,去年年彰化縣發生路口交通事故計2萬0495件,占全般交通事故發生近6成4,其中路口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69件、造成69人死亡,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未注意車前狀態」次多,且鑒於交岔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逐年攀升,為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警方持續加強「路口安全執法」工作,期有效降低事故發生。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警方提供)

交通隊指出,「路口安全執法」主要針對易肇事路口,加強違規攔查勤務,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指揮穿越道路」等。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警方提供)

交通隊長林神改表示,汽機車遇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不停讓行人先行,取締原則以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在彰化火車站前宣導汽機車駕駛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警方提供)

林神改說,警方攔查取締時會採全程錄影,且交通部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呼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遇有行人多停讓,行人行走行人穿越道線上,不要違規闖越道路,減少事故發生,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