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砲擊震裂房屋要補償 溪州鄉長江淑芬:與國防部睦鄰經費不符

(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彰化縣溪州鄉民鄭進卿住家出現多道裂痕,他認為是國軍長年在濁水溪火砲射擊惹禍,他投訴指稱,國防部每年固定編列1100萬元的「睦鄰經費」給溪州鄉公所,但公所並沒回饋給受災的住戶修繕房屋,反而拿去辦其它活動,溪州鄉長江淑芬今(22)日提出澄清,睦鄰公益經費使用都有一定的規範,鄭姓鄉民的房屋受損,鄉公所可以協助向軍方申請補償。

▲國軍長年在濁水溪火砲射擊。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2.04.22)

鄭進卿說,他居住在溪州鄉大庄村,當地位於國軍火砲射擊彈著區不遠,這裡每月約有2至3天的實彈射擊,每天至少上百發,轟隆的砲擊聲,砲擊產生震動,多年下來造成房屋結構受損。

▲溪州鄉民住家出現多道裂痕,鄉公所把敦親睦鄰經費都拿去辦活動,鄉長江淑芬指鄉民申請受損修繕房屋另有行政管道,跟陸軍敦親睦鄰經費無關。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2.04.22)

鄭進卿表示,住家和祖厝的三合院門窗邊都出現約1公分的裂縫,且逐年擴大,裂縫產生滲漏,每到下雨,屋內盡是水漬,國防部每年固定編列1100萬元的「睦鄰經費」給溪州鄉公所,但公所並沒回饋給受災的住戶修繕房屋,反而拿去辦其它活動,讓他不解。

▲溪州鄉民住家出現多道裂痕,鄉公所把敦親睦鄰經費都拿去辦活動,卻不以現金補助修繕房屋,鄉長江淑芬指鄉民申請受損修繕房屋另有行政管道,跟陸軍敦親睦鄰經費無關。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2.04.22)

江淑芬指出,國防部每年1100萬之「睦鄰經費」,依補助要點規定只能運用於「公益支出」及「專案改善」等二類,不包括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國軍補助的「睦鄰經費」-「公益支出」與「專案改善」運用方式,依規定須由村長及公所於前一年提報用途,經軍方召開審查會審議通過後,才能於次年度執行,經費運用上絕無不法、浪費情事。

▲溪州鄉民住家出現多道裂痕,鄉公所把敦親睦鄰經費都拿去辦活動,鄉長江淑芬指鄉民申請受損修繕房屋另有行政管道,跟陸軍敦親睦鄰經費無關。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2.04.22)

江淑芬強調,民眾如認其房屋損害係因國軍砲擊演練所致,依民法及國軍演訓賠償等規定,可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如土木技師公會或結構技師公會等公正單位)鑑定民宅損害原因、程度及金額。若鑑定結果確屬軍方火砲射擊所造成,即可依上開規定,連同鑑定費一併用向國防部請求賠償。

江淑芬也說,鄉公所也有派秘書及陸軍教準部砲兵部隊測考中心前去了解,但,鄭姓民眾卻說,「沒有現金補償什麼都不必說」,這讓鄉公所及軍方感到很遺憾及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