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率達7成5 埔里分局獲交通事故轉介調解績優「鎮長獎」

(南投新聞)【記者石振賢/南投報導】埔里鎮公所於22日上午辦理109年度調解績優人員表揚,埔里警分局警員黃雅琳、黃品銓獲邀參加,由埔里鎮公所主任秘書代表鎮長對績優同仁在調解工作付出奉獻,表達由衷肯定與感謝之意。

警察人員主要工作是治安與交通秩序之維護,交通事故處理之工作權責,係做好交通管制、協助救護傷患、跡證蒐集、事故初步分析研判等工作,保障當事人權益。而轉介調解案件係為協助有意願進行調解之當事人,將案件移送至有管轄權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性質上屬於為民服務之便民措施,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之員警,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或依一造當事人提出之聲請,即可按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10 條第1項、第11條等規定,協助轉介調解。

埔里警分局長胡淑淨表示,埔里分局109年員警轉介事故調解案件季166件,成立率約達7成5,本次獲邀表揚警員黃雅琳、黃品銓,於108、109年度調派埔里交通小隊,是擔任交通事故專責處理人員年資僅1至2年的警察新血,在做好警察工作本分之外,能以熱誠服務態度,積極協助轉介調解,為無法自行達成和解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避免興訟的機會與途徑,減少民眾面對冗長的訴訟程序,獲獎實至名歸,期勉同仁繼續全力做好為民服務工作,發揮行政一體精神,造福埔里鄉親。


(圖:埔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