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溝通協調 原民會辦理原住民族土地業務年終會議

(南投新聞)【記者石振賢/南投報導】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確實掌握及瞭解各地方政府相關原住民族土地業務執行情形,並強化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溝通與協調,以有效推展原住民族土地業務,於29日至30日在南投縣埔里鎮承萬尊爵飯店會議廳辦理「110年度原住民族土地業務年終會議」,邀集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業務主管、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長及業務承辦員等200人共同參與。 

原民會谷縱副主委致詞時表示,自蔡英文總統就任以來,極為重視原住民族土地議題,尤以這4年來,已有諸多階段性的具體成果,包含108年1月9日公布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刪除5年等待期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限制規定,因此已有2萬9,314筆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面積計1萬2,261公頃,受惠族人2萬餘人;此外,108年12月31日公布修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擴大受限補償範圍至都市計畫區、國家公園、保護區、水源特定區等,補償面積達5萬8,850公頃,補償金額計17億6,550萬元,受補償族人4萬餘人,皆具體落實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及實踐原住民族土地轉型正義之政策。 

另原民會透過本次會議表揚年度績優單位及人員,肯定其工作績效,獲獎名單如下: 

一、 特優: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佳等:花蓮縣政府。 

二、 權利回復計畫-特優: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優良:屏東縣來義鄉公所;佳等: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三、 違規利用計畫-特優: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優良:屏東縣獅子鄉公所;佳等: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四、 租金管理業務-特優:宜蘭縣南澳鄉公所;優良:屏東縣獅子鄉公所; 佳等: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五、 補辦增劃編計畫-特優: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優良:花蓮縣瑞穗鄉公所;佳等:花蓮縣壽豐鄉公所。 

六、 個人獎項-績優承辦人員:黃振頤(南投縣政府)、陳佩玲(屏東縣來義鄉公所)、王思軒(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績優土登人員:孔梅蘭(屏東縣來義鄉公所)、杜彣娟(屏東縣霧臺鄉公所)、湯青青(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


(圖:原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