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夜清查越南肉類相關製品 彰警查獲豬肉類製品10公斤待檢

【記者葉靜美/彰化報導】日前新北市查獲走私越南肉製品,檢出具有非洲豬瘟病毒,引起國人緊張,為維護國人身體健康,彰化警方配合警政署,昨(22)日晚間漏夜查訪縣內疑似持有越南肉類相關製品店家,目前查獲待檢驗的豬肉類製品有生豬肉、火腿及豬頭皮等約近10公斤,相關清查仍持續進行中。

▲彰化警方昨(22)日晚間漏夜查訪縣內疑似持有越南肉類相關製品店家,目前查獲待檢驗的豬肉類製品有生豬肉、火腿及豬頭皮等約近10公斤,相關清查仍持續進行中。
(圖/彰化警方提供)

越南是非洲豬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傳染病疫區,依規定,疫區國家之活體豬、豬肉製品均不得進口,移工為了慰藉思鄉情感,除了上網購買家鄉產品,不肖業者也會鋌而走險,以非法管道將食品送進台灣,造成防制非洲豬瘟的隱憂。

▲彰化警方昨(22)日晚間漏夜查訪縣內疑似持有越南肉類相關製品店家,目前查獲待檢驗的豬肉類製品有生豬肉、火腿及豬頭皮等約近10公斤,相關清查仍持續進行中。
(圖/彰化警方提供)

彰化警方昨天針對縣內相關店家漏夜全面進行清查,疑似持有越南肉類相關製品之店家均配合警方,將生豬肉、火腿及豬頭皮等約近10公斤肉品送驗是否具有非洲豬瘟病毒,目前檢驗結果尚未出爐,警方表示,名冊也將提供縣政府衛生局、農業處再進行稽查,相關清查將持續進行到今晚。

▲彰化警方昨(22)日晚間漏夜查訪縣內疑似持有越南肉類相關製品店家,目前查獲待檢驗的豬肉類製品有生豬肉、火腿及豬頭皮等約近10公斤,相關清查仍持續進行中。
(圖/彰化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將持續配合縣政府衛生局、農業處等單位擴大稽查,防止具有病毒的肉品流入市面,也呼籲民眾不要食用、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更不應該走私或攜帶進入國內,一經查獲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重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