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散布不實確診者足跡 顏姓女子遭法辦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散布確診者足跡假訊息,在臉書及手機社群瘋傳,下場就是觸犯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疫情、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台中35歲顏姓女子雖公開道歉,彰化警分局今(16)日將涉嫌造謠的顏姓女子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罪嫌,函請檢方偵辦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裁罰。

▲顏姓女子散布確診者足跡假訊息,在臉書及手機社群瘋傳,被害人氣得向警方報案自保。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5.16)

彰化縣近日接連傳出本土確診個案後,網路及手機社群謠言滿天飛,其中境外移入確診者案1237的足跡更是瘋傳,被點名的商家生意一落千丈,氣得報案。被點名到的商家包括小吃店、診所、舞蹈教室、補習班等,連帶也使這些商家詢問電話接不完,生意也一落千丈。

被害的舞蹈教室業者向民族路派出所報案表示,她經友人轉告,得知臉書暱稱「顏○慧」涉嫌在個人帳號發布新冠肺炎確診者「案1237」足跡8處,其中有其經營的舞蹈教室,且臉書訊息亦遭人轉傳到Line聊天軟體中,導致她的舞蹈教室學生、家長及鄰居住戶都陷入恐慌,希望警方早日抓到散布謠言的人。

▲顏女發現事態嚴重張貼道歉啟事。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5.16)

警方針對臉書暱稱「顏○慧」追查,循線通知顏姓女子(35歲)到場調查。顏女到案後坦承發布不實訊息,並表示已於臉書張貼道歉啟示聲明,針對發布不實足跡列表造成相關店家影響,深深致歉。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40歲1237案從烏干達返台,入境在防疫旅館14天居檢,返回住處再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21天後才到醫院採檢,中央判定是境外移入個案,目前住院治療,網路瘋傳足跡和防疫無關,以假訊息來偵辦;衛生局強調,散佈不實消息,都會依法移請檢方偵辦,最高可罰300萬,或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

▲顏姓女子散布確診者足跡假訊息,在臉書及手機社群瘋傳,被警方分別函請彰化地檢署偵辦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裁罰。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5.16)

警方指出,該傳播者調查後已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疫情、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分別函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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