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最有意義的母親節禮物!女兒繳交欠稅 讓母親回家過節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母親節即將到來,南投縣草屯鎮莊姓婦人卻因開設工程行欠稅235萬元,還私自將名下一筆壽險保險金變更後,讓女兒領到50萬元到期金,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發現移送由法院進行管收,經溝通勸說,女兒同意將50萬元拿出來補繳稅金,讓母親順利在母親節前夕離開管收所,能夠回家跟家人團聚歡度母親節。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多次與莊婦溝通協調,勸說她將那50萬元繳出,就可免於遭法院管收、不必被關,但莊婦態度堅決,不接受此建議。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5.04)

世界上最有意義的母親節禮物,莫過於想辦法讓母親出獄回家過節。家住在南投縣草屯鎮的莊姓義務人(女,58歲),因欠稅235萬不繳,日前被彰化分署查到以利用變更保險契約要保人方式逃避欠稅執行,即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而在管收2天後,她的女兒為了讓母親不被關,就把母親故意處分給她的50萬元保險金繳交出來,莊姓義務人也順利被釋放回家。


▲草屯鎮莊姓婦人不願繳納235萬元的欠稅和罰鍰,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5.04)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表示,執行署多次與莊婦溝通協調,勸說她將那50萬元繳出,就可免於遭法院管收、不必被關,但莊婦態度堅決,不接受此建議,就是不願補繳欠稅,更強調自己早已經打包好,做好要被關3個月的心理準備。

彰化分署轉而找莊婦女兒溝通,希望她別讓母親留在管收所過母親節,而且關在裡面,一樣還是要面對追繳欠稅和罰鍰,最後終於說動她,將50萬元繳出,讓莊婦得以在母親節前夕離開管收所,回家度過母親節,積欠稅款則採取分期付款方式執行繳納。


▲草屯鎮莊姓婦人不願繳納235萬元的欠稅和罰鍰,女兒乖乖把母親私下補繳稅金,讓母親離開管收所回家過節。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5.04)

彰化分署強調,滯欠國家稅費必須誠實繳納,莊婦故意處分自己名下財產的行為,不但會被管收,國家仍會透過訴訟,將其移轉給第三人的財產追回,勝訴後衍生的訴訟費用也將轉嫁由被告義務人負擔,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