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夢竺
114年度的研發替代役將實施員額2600人,內政部預計自1月15日起至6月 24 日受理役男報名。按照過往經驗,不少役男在進入單位任職服役後,不管是個人原因或是公司考量,可能會遇到各種因素必須進行轉調,究竟該怎麼處理?或是真的該申請轉調嗎?還是改服一般替代役會更好?有過來人在Dard上分享經驗。
網友論壇分享研替轉調過程
一位Dard網友分享,他在搜尋許多研替轉調的文章後,目前轉調申請成功,他分享自己申請的整個時程:「9月中與主管討論轉調事宜,10月初研替辦公室打電話詢問狀況,之後約隔1到2周收到轉調公文,10月中正式離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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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指出,若收到公文結果為轉調,內政部會給役男2個月的時間換公司,若是2個月時間到沒找到,就必須回去服消防役。「這2個月間也可以跟役政司說要放棄轉調,回去服役,此時役男可以跟公司討論確切離職日。」
過來人建議改服一般替代役
此篇po文底下有不少研替留言發問指出:「如果直接放棄研替,直接回去當一般替代役,流程上是不是會比較快?」不少有經驗的學長紛紛認同,並指出「當兵4個月肯定比18個月走錯方向好。」也有網友分享,他身邊就有同事是從別的公司轉過來的研替,不僅要先跟原公司提,找到下一家之後2家公司的人資還必須要對接,「聽起來就是一個很麻煩的過程,新公司的人資要願意幫你,才會讓時程更快更順。」
轉調換單位可以折抵役期嗎?
根據內政部研發替代役的規則辦法,若役男被廢止資格、改服一般替代役,因故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其役期較常備兵役長3年以內,其所服期間除第一階段按實際日數計算外,其餘期間以四分之一計算,折抵應服之役期。但分發至用人單位之服役期間未滿1年者,該階段期間不予計算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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