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實施「都市景觀3法」建築基地空間釋放市街景觀空間優化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1)日公布實施「景觀城市3法」。歷時半年的努力,與專家學者、業界的討論,這次增修的景觀城市3法,對於未來桃園城市景觀有重要的影響,攸關建築物外牆造型的設計,建築基地空間的釋放,以及最重要整體市街的景觀空間優化。

都市發展局表示,這次修法包括「桃園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亮點主要規範建築立面寬度,讓大樓與大樓間留下風廊,增加城市風環境的循環,並讓城市的景觀有了層次,視覺景觀多了一些留白的想像。「桃園市建造預審原則」主要檢討了基地戶外空間的釋放,開放水體空間的設置,在一定規模的人行道空間可設置水池,不僅讓街廓的公共景觀更加活潑,水體也具調節溫度的效能;新增的「桃園市建築物裝飾性構造物設置要點」,則給予建築師在建築立面上的設計有更多的彈性,例如增加建築公共空間的造型遮陽,社區的大家可以在這樣的設計下有更多互動。

都發局長江南志指出,桃園是青年人口聚居的城市,年輕人築夢的基地,都市發展局的首要任務就是讓居民上班、上學的路上、散步的空間更加人本,透過這次修法將帶領城市設計從點到面的改變,未來3法並濟,同時保有各自立法重點目標,互相補足城市綠化、公共空間與建築物量體的規範,展現市府都發局加速朝向城市美學、淨零節能、人本環境的永續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