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清晨4至6時交通事故 市警局:死傷遠高於平均值14倍

(觀傳媒桃園新聞)【記者潘明賜/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迄今,桃園發生A1類死亡交通事故32件與A2類受傷交通事故約9千餘件,平均死傷比例為0.36%,其中在清晨4至6時所發生之交通事故,死亡事故為6件,受傷事故為116件,死傷比例為5.17%,遠高於平均值14倍之多。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1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據分析,發生於清晨死亡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分別為機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自撞路邊停車及行人4件及高齡者違規穿越道路2件。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林鼎泰指出,清晨時段因車流較少及駕駛車輛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多數駕駛常不自主加重油門,等發現道路異狀或車輛失速時,已來不及反應、剎車。另外,多數高齡者有早起外出運動的習慣,卻常有未依交通號誌指示橫越行人穿越道、違規穿越馬路及行走於車道上等危險行為,駕駛人一旦發現行人違規時,多半因視線不佳或來不及剎車,使得撞擊力道加大,而造成嚴重死傷情形。

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結論指出,今年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多在清晨,其中交通事故死亡族群,又以65歲以上銀髮族所占比率最高。因此,該族群反應力及認知功能較為遲緩,遇上危險狀況時,常有反應時間不足的情況。

為確保銀髮族行的安全,交通警察大隊籲請民眾務必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之衣褲、配件,並作好自我保護動作,讓自己在道路上「亮」起來,更使其他用路人能清楚看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大隊長林鼎泰也呼籲王眾,汽、機車駕駛人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年長者清晨外出時,除了必須穿著鮮艷或具有反光功能的衣褲、配件外,行走時應緊靠路邊,不要隨意橫越道路、遵守號誌、注意雙向來車及車行動向,以維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圖/桃市警交通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