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2度酒後無照騎機車遭重罰36萬拒繳 執行署按月扣押薪資抵繳

(桃園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楊梅區一名洪姓汽車鈑金師傅(40歲)2度無照酒駕被攔檢查獲,被裁罰36萬元,但逾期未繳納罰款,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日前派員前往其工作地點執行,洪男表示,無法一次完納,桃園分署依其請求,按月執行其工作薪資抵繳罰鍰。

洪男表示,因為5年內被查獲2度酒駕,駕照已被吊銷,118年7月前都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他直呼酒駕讓他付出慘痛代價,現在已經戒酒了。因為現在能力有限,僅能從薪水中扣繳抵償酒駕罰鍰,強調不會再犯了。

桃園分署表示,110年4月某日晚上,洪男在新竹縣湖口鄉一帶,遭員警攔檢查獲酒後騎乘機車,這是洪男在5年內2度被查獲無照酒駕,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重罰36萬元,因逾期未繳納,今年6月間移送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受理後,查出洪姓男子為一間汽車公司的鈑金師傅,在收受通知後,不願繳納酒駕罰鍰,日前赴其工作地現場執行,洪姓男子在場表示,其先前被開立多張交通罰單,都已經自行繳納完畢,這次被罰36萬元確實很重,無法一次完納,請求桃園分署按月執行其工作薪資,以抵繳罰鍰。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桃園分署將持續加強交通違規罰鍰案件之執行,展現強力執法之決心,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