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地方公投票 2婦人撕毀及攜出公投票依法究辦

(新竹新聞) 【記者金祐妤/新竹報導】110年全國性及新竹市地方性公民投票今(18)日投票,新竹市獨有全台唯一地方公投,總共有5個公投案,結果第5個公投案,上下午各發生一起突發狀況,上午有位30多歲的女性公民,未將新竹市地方性公投的綠色選票投入票匭,而是將其攜帶到投開票所外,經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發現後,立即通報現場警察,已將公投票尋回,並將行為人帶回市警局第二分局製作筆錄,並依法偵辦。據悉,該女性公民供稱是因蓋錯了,不想投此張公投票才會想帶走選票,並不知情此舉已觸法。

下午2點左右,建功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的71號投開票所,一名60多歲婦人將綠色地方公投票撕毀,還投入票匭,遭選委人員發現,在場依法究辦。

新竹市選委會表示,位在竹市編號19號投開票所即三民國小106教室,有位女性公民,未將領得公投票全數投入票匭,將其中一張綠色的公投票攜出投開票所外,經現場主任管理員發現後立即通報現場警察,已將公投票尋回,並將行為人帶回市警局第二分局製作筆錄,由檢警偵辦中。

選委會再次提醒,依據公民投票法第41條,將領得之公投票攜出場外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請投票權人務必將領得公投票全數投入票匭,勿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