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議會黨團再轟消防局性騷案要求局長下台 藍議員:不要無限上綱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消防局彭姓女消防員去年底在分隊寢室洗澡,遭闖入的男同事目睹光身子,以致身心受創,彭女日前透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控訴性騷擾案發生後,循管道申訴卻遭受重重阻礙。消息傳出後,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繼4月25日召開記者會批消防局處置不當,今(9)日再度舉行記者會,黨團副總召謝燦輝要求消防局長徐松奕下台負責。對此,隨後在議會質詢消防局的國民黨議員楊弘旻表示,不要無限上綱,無黨籍議員陳福山則說,應該盡快讓事件落幕,不要再綠抨擊、藍護航。

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針對宜蘭縣消防局彭姓女消防員性騷案,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提出抨擊。黨團副總召、議會專案小組召集人謝燦輝表示,本案受社會大眾及諸多議員關心,係因宜蘭縣消防局藐視法條,至今仍在說謊、卸責,從未保障受害者權益,黨團強烈要求必須重啟調查,並奉勸消防局長徐松奕下台負責。黨團總召陳俊宇表示,依內政部消防署來函,明確指出在備勤期間發生性騷擾事件,應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執行職務」範疇。消防局錯用法條,致受害者權益受損,無法請公傷假休養身心,最後被迫離職。

對於民進黨團議員提出要消防局長下台負責的說法,國民黨議員楊弘旻隨後在宜蘭縣議會定期會消防局業務報告質詢局長徐松奕時指出,此一事件不要無限上綱,沒完沒了!楊弘旻同時要求徐松奕說明彭員請假認定及處置適法疑義。對此,徐松奕表示,事件發生後對於適法問題,從頭到尾對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都有參酌,另,對於事件發生當下是否屬於上班?徐松奕說,至始至終消防局都認為當時彭員是上班時間,所以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由雇主進行調查。

至於請假的部分,徐松奕表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公假的部分,只有第27條第4款司法機關調查的必要傳訊當事人或行為人才有「公假」,其他部分依據該法第2條第3款回歸到公務人員請假規定。另外對於沒有給予「工傷假」是因為事件發生當下,彭員的實質樣態與備勤所規定的行為態樣不相符合,所以才給她事假、休假以及病假,而沒有給予「工傷假」。徐松奕同時指出,事件發生後至彭員離職,只有1月7、8日有回來上班之外,這段時間都是給予休假、事假、病假以及輪休,也就是彭員這段時間只有上兩天班其餘都屬於休息狀態。

對於事件紛擾不休,無黨聯盟總召陳福山認為應該盡快落幕,他在質詢消防局業務時指出,該送檢調就送檢調,至於檢調受不受理是另一回事!處理事情要一視同仁,事件不要一直拖下去,要趕快收尾!陳福山說,不要民進黨罵、國民黨挺,那有什麼意思?這樣對兩位當事人都沒有意義!應該是該處理就處理,該彌補就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