釀普悠瑪18死215傷 列車司機尤振仲判刑4年6月定讞

▲圖/車司機尤振仲因過失致死罪被判刑4年6月,而台鐵兩名官員則被判無罪。
(翻攝畫面,2023.03.03)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 宜蘭報導】台鐵普悠瑪列車於5年前在蘇澳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死215傷,列車司機尤振仲因過失致死罪被判刑4年6月,而台鐵兩名官員則被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歷審判決適當,今駁回尤司機提起的上訴,全案定讞。

事發當時,該列車以141公里時速進入彎道,超過時速75公里限速,導致列車出軌翻覆,造成重大傷亡。一審法院判定,尤司機擅自關閉ATP且行駛速度過快,犯下過失致死罪,時任台鐵局官員因罪證不足則被判無罪。

司機員尤振仲和檢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尤司機關閉ATP系統並行駛過快,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仍判刑4年6月。最高法院認為歷審判決合理,拒絕尤司機提起的上訴,全案定讞。

▲圖/該列車以141公里時速進入彎道,超過時速75公里限速,導致列車出軌翻覆,造成重大傷亡。
(翻攝畫面,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