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被控貪瀆 檢方、地院處置大不同 民進黨宜縣議會黨團這樣說

(宜蘭新聞)【地方中心/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日前遭廉政署兩度搜查、約談,宜蘭地檢署23日並以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向法院聲押林姿妙,她女兒林羿伶以及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也被以圖利罪聲押,不過,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無保請回。宜蘭縣議會民進黨團今(24)日就林姿妙事件舉行記者會,媒體問到對於檢方與地院處置大不同有何看法?黨團總召陳俊宇表示,不是請回就沒事,此事還有後續進展,不是到此結束。

宜蘭縣議會民進黨團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縣長林姿妙遭搜索、約談及檢方聲請羈押表達看法。包括黨團總召,也是宜蘭縣黨部主委陳俊宇、前議長陳文昌、謝燦輝、吳宏謀、林麗、呂惠卿等議員出席記者會,他們分別拿著「縣長涉貪圖利 敗壞宜蘭風氣」、「近三成縣府一級主管被約談」的標語表達訴求,並呼籲林姿妙縣長應出面向外界說明清楚。

記者會當中,有媒體問到對於檢方以圖利罪及財產不明罪聲押林姿妙,以圖利罪聲押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不過,宜蘭地方法院卻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無保請回有何看法?陳俊宇表示,目前檢方好像還在抗告中,爭取聲押。他們(指林姿妙等三人)在偵訊過程應該有表達什麼論調或交代某種結果,讓院方認為他們有從實招來,後來才無保請回。陳俊宇說,不是無保請回就沒事,此事還在發展,不是到此結束,相關人員應該詳細說明。

前議長陳文昌則是表示,院方應該是認為就圖利與財產來源不明這一部份檢方所蒐集的證據已經夠了,所以就沒有必要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