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遭地檢署聲押

(宜蘭新聞)【地方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等機關人員涉弊乙案,檢察官於昨(22)日上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續行調查,傳喚、拘提包括縣長林姿妙等 20 餘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 6 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今(23)日上午 5 時許結束。檢察官認為,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被告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宜蘭地檢署指出,本次除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前(1)月14 日偵訊結束後,林姿妙之子林佑澤甫離去地檢署,即與被告楊吉雄、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本案證據,今日併就此部分進行調查。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及縣府農業處處長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財稅局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命具保15 萬元;被告林佑澤、楊吉雄、楊耀火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 應先命具保規定,被告林佑澤具保200萬元,楊吉雄、楊耀火各具保 150萬元,其餘人員訊畢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