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弊疑雲大動作搜索後 林姿妙、吳秋齡無保請回 建設處代處長吳朝琴聲押

(宜蘭新聞)【地方中心/宜蘭報導】宜蘭地檢署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機關人員疑涉貪污等罪弊案,經檢察官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前往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相關30餘處所進行搜索,並約詢縣長林姿妙、縣府地政處處長楊崇明、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羅東鎮鎮長吳秋齡等約30名相關嫌疑人及證人到案說明,全部偵訊已於今(14)日上午9時許結束。

宜蘭地檢署表示,本次搜索行動係針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109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108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吳朝琴、吳東原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之必要,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趙竑勳、黃耀智亦涉嫌圖利罪嫌,各具保10萬元;被告陳正勳、劉石純、林姓男子涉嫌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各具保10萬元;被告楊崇明涉嫌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具保5萬元;被告林姿妙、吳秋齡等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所辯各節仍有進一步查證之必要,訊後先行請回;另其餘人員訊畢後亦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