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交道黃網區停等挨罰引民怨 交通部研議修改界定範圍

【宜蘭新聞】日前宜蘭縣有民眾在鐵路平交道黃網區停等火車通過,結果就收到罰單,罰款金額機車15000元、汽車30000元。由於罰款金額頗高,除了引起民怨,也引發黃網區範圍到底應劃設多大的爭議。此事經立法委員陳歐珀向交通部反映,交通部表示,將研議鐵路平交道的界定範圍。

陳歐珀表示,有關鐵路平交道範圍,交通部將修正為:有遮斷器的平交道,以遮斷器界定其範圍,沒有遮斷器的平交道,才以停止線界定其範圍,並請地方政府檢討停止線的劃設規定,避免現行車輛常因停止線距離遮斷器超過3公尺以上,導致民眾自停止線起步欲通過鐵路平交道時,警鈴已響,而造成車輛被迫停於停止線及遮斷器間之違規行為。

而配合平交道範圍修正,違規處罰依據也將調整,民眾駕駛車輛倘有於遮斷器至停止線間範圍之違規臨時停車或停車,將改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舉發(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車輛於遮斷器範圍內之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則以第54條舉發(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陳歐珀指出,交通部已重新函示鐵路平交道範圍及處罰依據,並函致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各直轄市政府裁決機關及公路總局知悉。他會持續發聲與協調,讓用路人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到更安心與更便捷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