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會新聞媒體該扮演什麼角色?

隨著傳播科技發展,媒體型態越來越多元,從報紙、廣播、電視到網路,雖然各種媒體有其特性,但卻也面臨共同問題。台灣從戒嚴時期政府強力掌控媒體,到解嚴之後商業媒體激烈競爭,媒體樣態雖然有所不同,但卻始終脫離不了與政治的緊密關連。

媒體一向被稱為「第四權」,它原本就應該要有監督執政的功能,「歌功頌德」是戒嚴時期多數媒體的本質,但號稱民主多元的台灣社會,卻仍然還有不少「歌功頌德」的媒體,原因何在?戒嚴時期政府掌握媒體,以公權力介入,特別是「廣電媒體」幾乎都要聽命於執政當局,因為執政者掌握絕對的殺手鐧「電波」與「頻譜」,只要政府不開放,民間是不可能成立廣播或電視媒體。(雖然現在台灣要申請電視台或廣播電台仍要經過NCC核准,但解嚴之後已經多次開放「頻譜」供廣播電台申設,另外,也核准多家有線電視台。)而競爭激烈的民主社會,媒體賴以生存的是廣告收入,加上現在的媒體經營者幾乎都是「商人」,他們的思維當然是以利益為先,「政商關係」和諧自然有助於媒體營運,在這種情況下,執政者也就有更多的操作空間。

很多人批評新聞媒體,但無論如何,媒體是提供訊息的重要管道,它可以「真實」呈現事實樣貌,也可以選擇想要表達的「重點」,這兩種做法基本上都沒有錯,但後者的操作空間就很大,也形成同一事件,不同媒體報導的內容有著極大差異,而一般閱聽大眾通常不容易察覺其不同之處。如果多數媒體都選擇同樣的「重點」與「角度」,就很容易形成所謂的「輿論」,也讓許多民眾相信那是「真的」,但「事實真相」是不是如此,就不得而知了,這也讓「民主」多了被操作的空間。

媒體對於社會價值向來有具形塑作用,如果媒體一再被操弄,必然弱化應有的監督功能,這對「民主」發展絕對不是件好事。因此,如何找回「媒體是社會公器」的理想,是媒體工作者該深思的;如何以「良心」經營媒體事業則是「媒體資本家」要「捫心自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