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政府數位治理 考試院發送首批專技考試及格電子證書

(觀傳媒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國家考試及格證書電子化自112年起全面實施,考試院今(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今日發送史上第一批專技人員考試及格電子證書,為111年建築師、32類技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等考試及格人員,計2,994人,及格人員收到電子郵件通知後,即可開始下載使用。

另外,考試院今日舉行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三等考試之應考資格,三等及四等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增加選試日文,自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表示,「國家考試及格證書電子化」為考試院第13屆積極推動數位治理的重要項目,並分為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111年8月1日起,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經訓練及格人員及升官等訓練結訓合格人員為對象,並已於111年8月29日製發第一批電子證書。

至111年底,共計製發電子證書6,645張,其中僅不到四成(2,506人)同時請領紙本證書,顯示對使用電子證書的接受度極高。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證書電子化自112年起進入第二階段,適用對象也從公務人員擴大至專技考試及格人員,未來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

考試院也指出,電子證書內含考試院數位簽章,並以國際流通之PDF檔案格式發行,不易偽造,及(合)格人員接獲考試院電子證書下載email通知後,即可隨時用電腦或行動裝置到考試院網站或數位發展部MyData,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驗證身分等多元化的下載機制,不限時間、次數,隨時得重複查詢下載自主運用,不必擔心遺失保管的問題。

電子證書在使用時,如有驗證真偽及其內容正確性的需求,驗證者只需以免費的PDF檢視軟體或掃描證書上的QR code連接考試院網站,即可檢驗證書的有效性及完整發證歷程內容。

證書電子化的同時,紙本證書原則不再發放,但及(合)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也亦可繳納證書費後發給。以往發給的紙本及(合)格證書,如有遺失須申請補發證明書、或因工作上等需求須申請及格英文證明書的民眾,也可以在考試院網站線上申請發給電子證明書,電子證明書的下載使用及驗證機制與電子證書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