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去年未落實事實查證 NCC裁罰40萬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獨立2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日表示,民視新聞台「辣新聞152」政論節目,去年12月20日討論立法委員補選議題時,來賓以傳言引述等方式,指陳地方選舉出現違反選罷法之行為,未落實事實查證損及人民對於選舉制度公平性和地方機關執行民主選舉的公信,造成公共利益之損害,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新台幣40萬元。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在「辣新聞152」然爆料,前中姐張淑娟是20多年前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氣炸除了發表聲明否認外,26日赴台北地檢署提告加重誹謗,周玉蔻現身道歉,但不被接受。NCC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經統計周玉蔻在節目中言論不實、未做事實查證之事,已收到的申訴案,電視有95件、廣播1件。今日NCC是針對《辣新聞152》去年播出的內容裁罰。民視為消弭爭議,昨日召開常務董事會決議,取消周玉蔻「辣新聞152」節目在新聞台聯播,回歸152頻道台灣台播出。

NCC今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今年第3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除了民視新聞「辣新聞152」節目1件予以核處外,另有5件為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案件發函改進。NCC說明指出,發函改進部分,華視主頻及華視新聞資訊台5月3日「華視午間新聞」節目,於報導中將蔡英文總統誤植為蔡EE總統、華視新聞資訊台4月30日「1100新聞搶先報」節目,將上海確診病例1萬181例誤值為1181萬例,以及5月13日將「前副總統 陳建仁」誤植為「美副總統 陳建仁」案,函請業者應落實新聞內控機制與新聞編審SOP,避免再度出現錯誤;並納入教育訓練,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另外,三立財經新聞台去年11月4日播出「鄭知道了」節目,評論顏清標家族政治關係與鎮瀾宮財務議題,雖係針對可受公評事件予以評論,但仍應在事實基礎上提出客觀評論,所以函請業者就下列事項改進:(一)製播新聞談話節目時,節目主標題及滾動式標題應與節目論述相互關聯,標題文字與文意應善盡查證義務,不宜過度引申或影射,以免誤導或引發爭議。(二)主持人宜站在促進理性討論與對話的立場導引節目進行,來賓也應力求在事實基礎上提出客觀評論,避免出現過多情緒性的用語。

還有民視新聞台5月2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標題誤植台北市長預估新冠肺炎死亡人數案,函請其於播報防疫相關公共議題應審慎處理,強化內控機制,節目內容應落實查證,節目字幕應力求正確,並強化員工教育訓練;建立與落實誤報及誤植防範機制。

NCC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但業者播出內容前,應落實事實查證,並加強內控流程避免因人為疏失,播出錯誤資訊,影響公共秩序,以維護閱聽眾之權益,共同建立優良的媒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