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公告11/26九合一選舉 首次修憲複決公投18歲選舉權同日投票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今(18)日發布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告,主委李進勇指出,這次選舉共有9種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當日一併舉行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9合1選舉候選人登記日期,自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

中選會表示,11月26日投票時間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為止,預估選舉人數將近1,930萬人,將選出1萬1,023位地方公職人員,並預計在全國設置1萬7,648處投開票所,動員超過30萬選務工作人員,期勉全國選務人員齊心協力,辦好這次選舉及修憲複決公投。

有關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部分,立法院於3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條文修正案,中選會定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候選人登記日期自8月29日起至9月2日止,提醒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辦理候選人登記時需附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且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將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1年,請相關公職候選人正確填寫,並於登記時繳交。

中選會今日發布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公告;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則發布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村(里)長選舉公告。選舉公告內容包括選舉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主委李進勇表示,這次修憲複決具有公民首度行使修憲複決的歷史意義,我國憲法歷經7次增修,都由國民大會通過,11月26日將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修憲複決交付公民投票,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特別呼籲國民年滿20歲,踴躍行使公民的權利,並且拒絕賄選的誘惑勇於檢舉,共創清明、乾淨的民主政治。(照片由中選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