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通過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 放寬實務界委員參與比例限制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今(14)日通過,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將各種考試之典試委員實務界委員人數,從各組不得超過該組委員總人數3分之1提升至2分之1。

考試院說明指出,為配合提高用人機關或實務界參與考試選才之政策推動,放寬實務界專家參與典試工作之比例限制,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將各種考試之典試委員實務界委員人數,從各組不得超過該組委員總人數3分之1提升至2分之1,以縮小考用落差,並達適才適所之人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