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辦法草案過度限制?銓敘部:公告徵詢未定案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針對媒體近期報導銓敘部目前研議的「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過度限制公務員言論自由,銓敘部今(6)日回應指出,草案於6月20日踐行法規公告程序,同步函請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目前正在徵詢並彙整各界意見,尚未定案。

銓敘部表示,6月22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規定,主要是重行界定公務員對外發表言論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之範圍,並刪除公務員以私人名義發表與職務有關之談話,應經許可之規定。

銓敘部表示,「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草案」是依據服務法第5條第3項授權規定,就公務員以代表機關(構)名義或使用職稱,所發表與其職務或服務機關(構)業務職掌有關言論,應經機關(構)同意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予以研擬,20日踐行法規公告程序,並同步函請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目前正在徵詢並彙整各界意見,尚未定案。

銓敘部並表示,為期慎重,銓敘部預定7月中旬邀集專家學者召開相關諮詢會議,以聽取專家學者寶貴意見,作為研修前開辦法草案之參據,也將積極廣納各界意見,俾求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相關規範更佳完備周延。(照片由銓敘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