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模範公務員選拔 黃榮村:請銓敘部與時俱進優化激勵效益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銓敘部今(24)日在考試院院會指出,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每年定期舉辦1次,頒發獎狀及獎金最高5萬元,同時給予公假5天。院長黃榮村最後提示,這個制度已經施行30年,為公務人員重要的激勵機制之一,請銓敘部持續關注實務運作情況,了解各方需求,讓制度能與時俱進,對內外發揮最佳效益。

考試院今日舉行院會,銓敘部以「110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情形數據分析」為題,進行業務報告表示,該部將徵詢及彙整相關意見,研議精進激勵辦法等法制規範,使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制度更臻周妥完善。

銓敘部指出,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規定,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每年定期舉辦1次,由中央及地方各主辦機關就品行優良,而且上一年度具有激勵辦法所定優良事蹟人員中從嚴選拔,並應公開表揚,頒給獎狀及獎金最高5萬元,同時給予公假5天。

110年共有69個主辦機關,選拔出450名模範公務人員,並依規定報送銓敘部登記備查,其中女性獲選比率提升至與現有人員占比一致,實現性別平權精神。另獲選人員年齡平均約為49歲,而依109年統計,初任公職年齡平均為26.65歲,顯示獲選人員多具有相當的任職經歷。

銓敘部並指出,模範公務人員選拔除著重人員的品行與服務態度,也考量對機關業務推動上的具體事蹟貢獻,所以,工作內容較具挑戰性、複雜度,而且職責程度較繁重的相關績優人員獲選比率較高。根據106年至110年選拔數據顯示,人員重複獲選情形極少,落實廣為獎優舉賢的理想。

近期將函請各主辦機關選拔時,關注各層級同仁的表現,並將獲選人員的優良事蹟及表揚訊息擴大對外發布,以增進激勵效果,並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公共治理品質的信心。(照片由考試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