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全國醫院禁止探病 鼓勵醫護接種第3劑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社區傳播風險升高,為確保醫療機構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指出,自即日起調整一些醫療應變作為,包括除例外情形,全國醫院禁止探病。指揮中心並籲請醫療機構務必落實執行醫療應變措施,並鼓勵醫院工作人員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以確保健康安全,共同嚴守醫療防線。

指揮中心採取的醫療應變作為包括:探病管制:全國醫院除例外情形,禁止探病。符合例外情形經醫院同意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探病者為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以公費篩檢;未完成者,以自費篩檢。探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照片截自北市聯醫陽明院區網站)

住院病人入院篩檢:全國醫院之新住院病人,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入院前3日內公費篩檢;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公費篩檢。住院病人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住院病人之陪病者管理:全國醫院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原則。陪病者無論有無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前3日內篩檢;緊急住院病人陪病者,於入院前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週定期自費篩檢,並自2月1日起,入院改為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

在醫療照護人員管理方面:專責病房及採檢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評估調整職務內容。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急診、加護病房等高風險單位人員:可接種追加劑疫苗者,2月1日前應完成接種,未完成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每週定期公費篩檢;其餘單位人員: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者,應每週定期公費篩檢。

指揮中心並表示,為強化醫院感染管制,籲請收治於醫院隔離病房之疑似或確診病人,應原則由醫院供餐,避免於食品外送平台訂餐,導致人員頻繁進出之不必要傳播風險,以共同圍堵疫情。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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