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島的美麗與哀愁】之三:遷村未補償!政府該還龜山島人一個公道

龜山島是宜蘭重要的地標,現在是以觀光為名的生態島,島上除了海巡人員之外,並沒有民眾居住。不過在民國63年(1974年)之前,島上是有民眾居住的,後來政府基於「軍事需求」才將居民遷移至頭城鎮大溪里的「仁澤新村」,而當年政府是以「協議徵收」方式取得土地,並沒有給居民任何補償。

很多人或許以為當年是政府在頭城大溪蓋好房子(仁澤新村)之後,再將島上居民遷移至此,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當年政府只提供106戶,每戶15萬元分16年攤還的台銀貸款,包括仁澤新村的土地都是龜山島住戶集資購買的。

早年宜蘭人到外地打拼,回家途中,無論搭火車或經由北宜公路,只要看到龜山島就知道「家」快到了,也因此,龜山島對宜蘭人而言有著特殊的情感。而對曾經生活在島上的居民,除了象徵性的情感之外,更是「安身立命」的故鄉。當年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離開故鄉,心裡有著萬般無奈。

曾經在龜山島上生活了23年,擔任過龜山里里長,目前是頭城鎮民代表的簡英俊表示,民國60年當時的宜蘭縣長李鳳鳴到龜山島參加里民大會,向居民表達建議遷村的構想,並說,日後如果想要回來,「隨時可以返鄉」。然而,民國63年,政府以「軍事需求」將島上106戶居民遷移至頭城鎮大溪里的「仁澤新村」。

簡英俊說,當年政府給106戶居民,每戶15萬元的台銀貸款,這些貸款分16年攤還,而「仁澤新村」的土地,也是這些住戶共同出錢購買的。這一點與外界認為當年是政府出錢在頭城大溪蓋好房子再將島上居民遷移過來有很大的出入。為了證明當年政府並沒有徵收他們的土地及房子,簡英俊民國92年到地政機關申請189筆龜山島的土地謄本,上面清楚記載房子的結構及所有權人,後來他們也向監察院陳情,表達當年徵收過程涉有諸多瑕疵,監察院以「調查案」處理,調查結果也認為「徵收過程確實有瑕疵」,建議政府要處理,然而當時政府的處理方式是國防部幾次派人至社區活動中心向居民解釋當年是「協議徵收」,之後就再也沒有下文了。

民進黨在中央執政之後,力推「轉型正義」,土地的轉型正義自然也是重點之一。簡英俊說,龜山島人要的不多,只希望當年不合理的徵收,政府現在可以還龜山島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