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公所標案遭疑有弊,因為選情爭議持續升高,民進黨民雄鄉長候選人陳琮貽今29日帶著自稱是民雄鄉公所內部公務人員提供的相關採購資料及情資,在律師陪同下,到嘉義地檢署遞狀告發,希望檢調徹查清楚。
陳琮貽指,網路名人「小商人Gtokevin」在臉書多次發文爆料民雄鄉長林于玲金流問題,指出其復興路自家地址,得標民雄公所標案上千萬,至目前為止林于玲尚未出面解釋清楚,小商人因此出動廣告車宣傳,卻遭林于玲提告查扣。今天在律師陳澤嘉及鄉民代表陪同下,前往嘉義地檢署遞狀告發。因為「媽媽鄉長發包、兒子廠商得標?」,許多鄉親都在問真相是什麼?要求務必水落石出。
陳琮貽說,這幾天有許多看不下去的公務人員和鄉親都把情資傳給他,甚至整理了公開網站上的資料,謝謝這些吹哨者,決定要為民雄鄉親站出來,將所有資料統整提供給嘉檢,來協助檢調查弊案。
陳琮貽三問林于玲。第一、陳昭良是否為頂煜企業的實際經營者?為什麼這間公司登記在妳住家地址?妳鄉長任內這間公司多次得標公所標案?又是「限制性」招標,負責評審的委員是否鄉長指派?頂煜企業有限公司資本額只有一萬元,卻在林于玲鄉長任期間,得標公所金額破2000萬元標案,鄉長一開始說是選民服務,只是廠商借名登記,但公司名片上的陳昭良跟鄉長臉書標記她兒子的名字一模一樣,得標廠商的電話就是陳昭良手機號碼,所有證據非常清楚,籲請檢調盡速查明。
陳澤嘉律師說,民雄鄉公所近年多件採購案與頂煜企業有限公司間的特殊關聯,請求檢方調查是否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本案頂煜企業實際由誰經營、誰與公所接洽、誰履行標案及實際取得相關利益,請司法調查!《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規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在於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是否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等規範,仍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並因而使其取得利益。
陳澤嘉進一步說,請調查相關採購如何決定招標方式、投標資格如何設定、何人參與審查及決標、首長或相關人員是否介入,以及是否存在明知違反採購或其他法令,仍使特定私人取得不法利益的情形。另外,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之二親等內親屬屬法律規範的關係人。因此,陳昭良與頂煜企業究竟具有何種實際經營或職務關係,以及相關採購過程是否涉及應揭露之身分關係、應迴避而未迴避等情形,也請司法及主管機關一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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