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林照東/綜合報導】為查證雙方說法,《警政時報》記者日前親赴高雄禾鏵實業登門採訪,惟現場接待人員僅回應「法務不在、無法接受訪問」,並承諾會請法務回電,但事隔一個月至今仍無任何回應或書面說明。

【美光一個月不回應】查證函送達後無消無息
早於一個月前,《警政時報》即依新聞倫理寄發查證函至美光科技法務部,請求對該主管涉案事件進行說明,惟至今已超過三十日,美光公司未曾給予任何回覆或聲明,亦未出面說明立場,引發社會質疑:「企業是否選擇冷處理與掩蓋真相?」
美光科技當事人龍姓課經理經記者多次聯繫至截稿前仍未回復。

【法律觀點】違法開除、報復提告、強制猥褻皆屬重罪
南昌法律事務所所長吳志南律師指出,依據《刑法》第221條,若手指插入陰道即構成強制性交罪,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及《勞基法》第43條,雇主不得對申訴性騷擾者進行報復性處分或在病假期間解雇,否則將面臨民刑事雙重責任與行政裁罰。

《警政時報》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警政時報報導
【獨家】權勢黑手(上)仟萬採購案女業務控遭強制猥褻 報案竟換來開除與刑告
【獨家】權勢黑手(下)查證函無人回應 企業沉默、冷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