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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傳放颱風假「假訊息」 民眾怒批該嚴懲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受到鳳凰颱風外圍環流與東北季風共伴影響,宜蘭溪南地區降下超大豪雨,宜蘭縣政府昨日晚間9點20分左右宣布今(12)日全縣停班停課一天。不過,在此之前就有民眾在網路上瘋傳「宜蘭縣11/12(三)停止上班上課」的圖卡,接著又有政治人物傳「蘇澳、冬山、五結、羅東停止上班上課,其餘鄉鎮市正常上班上課」,一時之間錯誤訊息滿天飛,許多民眾難辨真偽,無所適從。當最後宜蘭縣政府正式宣布後,民眾大罵這種不負責任隨意亂傳假消息的行為,並呼籲應該要嚴懲。

今天宜蘭地區雖然陽光普照,但卻是「全縣停止上班上課」放颱風假,有人因此賺到一天假期,但有人卻必須進行災後復原,放颱風假的必要性再度受到討論。事實上若依據中央氣象署的預報,宜蘭縣今天確實達不到「停止上班上課的」標準,但考量「本縣溪南地區受超大豪雨影響有災情發生」又基於「本縣共同生活圈,為利救災及災後復原」因此宣布「全縣停止上班上課」,而這也是原本應該在昨天晚上8點左右宣布的重大訊息,直到9點20分左右才正式宣布,但卻也讓錯假訊息滿天飛,搞得民眾一頭霧水,不知是真是假。最後縣府正式宣布「停班停課」,民眾就在網路上怒批這些亂傳假訊息的人,害大家胡亂猜疑,應該受到嚴懲。

民眾氣歸氣,但要處罰這種傳播假訊息的人還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3條: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但仍應視散布行為有無符合「訊息是否不實」、有無「故意」散布犯意,以及聽聞者是否會因該不實訊息而產生恐慌、畏懼,「致影響公共安寧」等構成要件;如不具備以上要件,單純散布假訊息之行為,應只受道德良心譴責,而無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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