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針對屏東縣「百威食品有限公司」遭查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雙氧水)加工豬腸產品,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透過追溯追蹤系統,盤查問題產品,確認並未流入台中市食品業者或市場,並立即啟動「台中市114年生鮮豬腸產品稽查專案」,與經濟發展局跨局處合作,針對全市豬腸產品製造、加工、輸入、販售及市場攤商等業者展開全面稽查與抽驗。
食安處表示,截至10月9日止,已完成51家業者稽查,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來源文件保存等規定;另抽驗68件豬腸產品,檢驗結果均未檢出過氧化氫。後續仍持續稽查與抽驗,讓市民安心。而10月5日接獲屏東縣「百威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加工豬腸產品訊息後,立即運用追溯追蹤系統追查問題產品流向,相關產品之流向涵蓋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縣市的業者,涉案產品多已回收或銷燬,未流入台中市食品業者。
食安處說明,為守護市民食品安全,每年抽驗市售食品原料或產品檢驗過氧化氫,自113年至114年9月止,已完成520件檢驗,包括水產製品113件、豬腸3件、米濕製品14件、豆製品180件及麵粉製品210件,均符合規定。
因應本次事件,食安處擴大稽查量能,祭出三大食安作為,首先全面稽查高風險業者,針對製造加工廠、輸入業、大型量販店、生鮮超市、小吃店及餐廳等高風險業者稽查;即時監測市場食品安全,與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員配合,於零售市場採用過氧化氫檢驗試劑快篩;若呈陽性反應,將立即送回食安處複驗確認;提供民眾免費領試劑自我檢測,民眾或業者可於上班時間,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衛生局、各區衛生所或市府聯合服務中心免費索取過氧化氫檢驗試劑,索取時會有專門人員向您解說使用方法,以確保使用的安全。
食安處強調,食安零容忍,一經檢出過氧化氫,將以違反食安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查獲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0款,依同法第49條移送地檢偵辦及第44條行政裁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市府將持續嚴格把關食品來源與製程,防堵問題產品流入市面。民眾如發現疑似異常豬腸產品,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向食安處檢舉,共同維護食品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