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民抗議代表會未處理普發振興金等案。(圖/記者陳惲朋翻攝)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嘉義縣太保市因7月風災受害,太保市公所為災後復原工程普發每位市民振興金新台幣3000元,提案送至太保市代表會二讀表決結果5名代表同意,6名代表未表態遭否決。太保市公所提覆議,代表會卻超過限期1周仍尚未召開臨時會處理,太保市民民意忿忿,今(9)日在代表、村長帶頭號召,逾百市民前往代表會抗議。
今天太保市民代表會代表蔡聰敏、吳宏哲、葉千田、朱聰麟及周玉岸等五位代表,也正式共同提出連署書,要求太保市民代表會儘速依法召開臨時會,審議太保市公所提出的「3000元災後振興金」與「災後復原經費」追加預算案,讓發放計畫能盡速依法執行、協助市民復原家園。
代表們指出,近日,陸續接獲市民詢問:「代表會發公文說通過墊付,為什麼公所不發錢?」、「代表會為何不三讀通過預算?」甚至有人直言:「代表會為什麼刪除淹水改善經費?」呼籲代表會,依法召開臨時會,開會審查預算、保障市民權益,三讀通過振興金、關懷金與各項復原經費!讓太保市民早日領到應得的3000元災後振興金,也讓太保市各里的災後復原工作順利推進。
代表會秘書陳如薇出面受理表示,代表會已同意墊付振興金3000元,並已發文公所應可依實施計畫執行墊付案;有關追加預算案,因代表同意人數未過半,依議事規則否決,公所向代表會提覆議,但未過三讀案可否覆議,函請縣府解釋,縣府轉呈內政部釋函,待內政部解釋後依照辦理。
鄭淑分市長說,普發振興金3000元經代表會審議,議決單上述明為審議實施計畫通過後,列入追加預算辦理,但因代表會未三讀,未通過追加預算,公所無法執行普發現金作業,希望代表會能儘速三讀通過,讓振興金順利發放,也希望盡速核定災後重建工程經費。
嘉義縣太保市民抗議代表會未處理普發振興金等案。(圖/記者陳惲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