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洪佳伶/雲林報導】艾杰旭顯示玻璃(股)公司企業工會於今天26日在斗六一廠正式與資方完成第二度團體協約續約,樹立外資企業勞資和諧的優良典範。簽約儀式冠蓋雲集,包括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王厚偉、雲林縣政府勞工暨青年事務處處長張世忠,以及上級工會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皆親自到場見證這重要的一刻。
此次續約是勞資雙方基於互信與合作基礎上再度攜手,不僅延續了過去和諧共榮的精神,更在勞動條件上取得突破性進展,提供工會會員較《勞動基準法》更為優渥的保障,具體展現艾杰旭公司重視員工權益、願意傾聽勞工心聲的企業社會責任。
本次團體協約兩大亮點,國定假日出勤加倍給薪:延續先前協約之優良傳統,明定若會員於國定假日出勤,公司將提供優於《勞基法》標準的給付,保障員工休假權益。新增「補休轉加班費」機制:本次協約新增條文,規定會員加班後若選擇申請補休,在依公司規定補休完畢後,若仍有未休完之時數,可再依薪資管理規定請領差額加班費。此項創舉讓員工在調配時間與獲得報酬上擁有更大彈性與保障。
艾杰旭工會理事長沈全成表示:「這次團體協約的簽訂,是全體會員團結努力的成果。特別感謝第四屆工會幹部在協商過程中不辭辛勞,逐條討論、推演,以及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的全力輔導。我們希望艾杰旭的成功經驗,能鼓勵雲林縣更多企業工會積極爭取簽訂團體協約。」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志玩強調,在當前國際局勢動盪、經濟前景充滿挑戰之際,艾杰旭公司仍願意與工會坐下來談判並簽訂優於法令的團體協約,實屬難能可貴。他指出:「團體協約並非洪水猛獸,而是促進勞資合作、凝聚向心力的最佳工具。此舉能有效預防勞資爭議,共創企業與員工的共存共榮雙贏局面。」
艾杰旭顯示玻璃公司透過此次團體協約的簽訂,再次證明了唯有勞資團結合作,方能攜手度過難關,再創事業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