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與清潔隊員權益促進會今(12)日召開記者會,強烈批評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簡稱環管處)在未經基層隊員協商同意下,片面修正「清潔獎金發放基準」。工會指出,新制將導致同工不同酬、減薪甚至主管藉調派控制隊員,嚴重侵害勞動權益,呼籲勞動部正視此事並要求市府撤回。
根據工會說明,環管處宣稱「114年8月31日前到職的隊員不受影響」,但實際上只要調動地點或更換工作內容,就須適用新制,等同全面影響全體近3000名基層隊員。清潔獎金佔薪資兩成,是重要收入來源,新制卻可能造成減薪,引發隊員不安。
促進會代表葉斯勝批評,新制以日期劃分勢必造成同工不同酬,並質疑這是「恐懼管理」,讓隊員擔心被調職、無法安心工作。他呼籲市府勿以獎金下修轉嫁管理責任,應回歸基層管理並保障隊員。
桃市產總秘書彭宏達指出,環管處此舉不僅侵害基層權益,也讓主管管理權過度擴張。他更揭露部分中隊長、分隊長未實際參與清潔工作,卻領取最高獎金,與基層待遇落差過大。若此制度持續,恐成全國惡例並引發連鎖衝擊。
產總監事賴建隆說,新制讓主管可透過調派決定獎金多寡,可能成為打壓異議的手段。他並質疑市府所屬三個工會未有效監督,放任制度上路,呼籲立即撤回。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代表盛世傑也表示,市府過去未正式招募部分工作類別,卻已有600多人被調派,若因此失去獎金極不合理,獎金掛勾調派更形同壓迫工具。
工會代表普遍質疑:為何變更勞動條件,不需勞工同意?並呼籲勞動部切勿消極應對,否則將使外界認為勞動政策日益軟弱。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科長黃春玉回應,勞動條件變更確需勞資雙方合意。勞動部將積極與桃園市勞動局連繫,並承諾發函市府,重申不得片面修改勞動條件的原則。
桃園市環管處則回應,新制不會溯及既往,僅於職務調整時才適用。修正是因審計處要求針對「同酬不同工」訂定分級規範,後續將與三個市府工會(府工會、局工會、處工會)持續溝通,並由各區中隊說明,廣納建議以消除疑慮。
桃園市勞動局強調,工資與工作內容屬勞動契約一部分,雇主不得片面變更,獎金如屬工資調整必須經勞資協商,呼籲環管處應與隊員及工會充分溝通。勞動局最後再度提醒,清潔獎金如為經常性報酬,屬工資範疇,任何調整都必須依法與勞工協商,避免侵害權益,並促進勞資關係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