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日前14時許,接獲台新銀行臺中分行通報,一名58歲林姓婦人持匯款申請書,欲將18萬元轉至另一帳戶。細心的行員發現,該帳戶短時間內陸續出現多筆陌生大額匯入,疑似涉及詐騙金流,立即通報警方。員警趕抵現場查證,發現林女早已遭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淪為贓款流通管道,當場依法逮捕。
警方調查發現,林女於今年5月間透過「抖音」認識一名自稱室內設計師的男子,暱稱「自由的風」,雙方很快陷入網路戀情。對方以「需要製作流水帳」為由,要求林女提供金融帳戶。林女不疑有他,竟在6月14日至16日期間,將自己名下台新、合庫、永豐與中信等四家銀行的提款卡及密碼,全數寄送到新北三重。
更令人咋舌的是,詐騙集團為規避查緝,還透過LINE即時傳送「對話範本」,逐字教導林女如何欺瞞銀行行員,避免露出破綻。林女因深陷情感迷思,完全聽信指令,配合度極高。
根據警方掌握,林女名下帳戶在6月17日當天即收到6筆匯款,共計18萬3000元,來源分屬多名不明人士。另有其他帳戶在同日分別流入10萬元、8萬元與7萬元不等金額,部分金流隨即遭人提領。雖然林女辯稱係因網戀信任對方才配合,但事實上早已成為詐騙集團的洗錢車手。警方當場查扣其手機與通訊紀錄,並依《洗錢防制法》將她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於8月4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林女提起公訴。
中市警一分局表示,這類案件正凸顯「假交友、真詐財」的常見手法。詐騙集團往往透過甜言蜜語博取信任,再以「幫忙過帳」或「協助投資」等藉口,誘使民眾交出帳戶與提款卡,掩飾贓款流向。凡是提供帳戶、密碼或金融工具者,即可能涉及洗錢行為,不僅觸法,還可能淪為共犯,面臨刑責。
警方呼籲,民眾應保持警覺,切勿因感情或人情壓力輕易交付金融資料,更不要輕信網路認識的陌生人。若遇可疑情況,應立即向警方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成為詐團利用的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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