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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國內首例「源頭製造」假車牌工廠!新北刑大查獲郭男網售仿真車牌獲利逾50萬

【警政時報 徐煜勝/新北報導】

北市刑警大隊偵辦網路非法販售假車牌案件,查獲一宗國內首例「源頭製造型」假車牌工廠案。郭姓男子自民國110年起,透過蝦皮、露天等電商平台販售所謂「客製化假車牌」,每片價格介於1,500元至2,500元之間,短短幾年間不法獲利高達52萬元。

警方現場查扣雷射切割機。(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方現場查扣雷射切割機。(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郭嫌並非單人手工製作,而是與新北一處雷射切割工廠合作,先批量訂製鋁製車牌毛胚,再進行後段加工,包括噴漆、烤漆、字碼敲凸等製程,仿製出幾可亂真的假車牌,細節甚至涵蓋舊版「臺灣省」字樣及梅花圖騰,規避警方辨識。

警方查扣假車牌證物。(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方查扣假車牌證物。(記者徐煜勝翻攝)

新北市刑大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日前持搜索票對工廠與多名買家執行搜索,現場查扣假車牌15面及雷射切割機1部。警方指出,該製作流程與以往境外進口成品的模式不同,首次在國內查獲自設生產線的完整製造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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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清查交易紀錄發現,多數買家提供自身車輛已毀損或遭扣之舊牌號碼,委託製作「仿真替代牌」懸掛於零件車或骨董車上,藉此規避合法換牌程序。亦有買家因違規遭扣牌、逃避交通罰單等原因,企圖以假牌上路規避查緝。

警方提醒,車輛號牌屬於法定「行車許可憑證」,任何私自製造、販售或使用偽(變)造車牌行為,均觸犯《刑法》第212條與第216條之偽造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號碼與原車牌相同,只要非監理機關核發,亦屬違法。

新北市刑大呼籲,民眾如遇車牌毀損,應依法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條向監理機關申請換發,切勿因一時方便或節省手續費用,而觸犯刑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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