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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木非你我可隨便撿 南投分署提醒:颱風期間撿拾恐觸法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因應中度颱風「丹娜絲」來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早於今年5月汛期前即完成轄區內各項防災整備作業,並針對颱風期間可能夾帶大量漂流木的情形,啟動與轄區內各相關單位的橫向聯繫機制,期能於災後第一時間迅速清理、妥善處置,降低災害影響,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漂流木非你我可隨便撿 南投分署提醒:颱風期間撿拾恐觸法 - https://www.watchmedia01.com
颱風一過就有不少民眾到海灘、出海口撿拾漂流木,南投分署完成整備作業,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撿拾。(資料照 南投分署提供)

南投分署今(8)日指出,轄區橫跨台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等地,幅員遼闊,且多為山區及重要水域匯流處,漂流木衝擊風險極高。為因應颱風可能造成的災情,分署在汛期前便與地方政府、水利、環保及警政等單位建立聯繫平台,明確分工,以利災後能儘速規劃暫置空間、執行清理及後續處理作業,協助自然環境快速復原。

近年漂流木因具自然紋理與獨特造型,常被作為裝置藝術素材使用,風災過後常吸引不少民眾前往海灘、出海口撿拾。對此,南投分署嚴正提醒民眾,漂流木屬於公共資產,其清理與取用應依「屬地原則」由各主管機關負責管理,若未經主管機關公告開放撿拾前,切勿擅自撿拾,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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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一過就有不少民眾到海灘、出海口撿拾漂流木,南投分署完成整備作業,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撿拾。(資料照 南投分署提供)

南投分署指出,依據法規,自中央氣象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起,原已公告可自由撿拾的漂流木規定即告失效,在颱風豪雨警報期間或未再次公告前,民眾皆不得擅自撿拾。若經公告開放撿拾,亦須符合規範:末徑須20公分以下、長度2公尺以內,或單枝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且撿拾時不得裁切、不得使用機具搬運,亦嚴禁撿拾標註為「公有財產」之漂流木。

南投分署強調,若違規撿拾行為涉及竊取或侵占國有財產,將依《刑法》移送法辦,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圖撿拾漂流木而賠上自由與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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