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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號颱風丹娜絲襲台 中市地稅局提醒:財損可申請稅捐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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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來襲,災害租稅減免一次看。(圖/記者廖妙茜翻攝)

(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今年第4號颱風「丹娜絲」暴風圈不斷擴大,且越來越接近,台中市政府總動員進行災防應變。針對颱風可能造成的房屋損壞、土地流失與車輛毀損,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特別提醒民眾,如因而導致財產損失,可申請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減免,地稅局也將主動蒐集資料辦理減免。

沈局長說,民眾可以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災損資料,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9月22日前可申請減免地價稅,明年3月22日前則可以申請減免房屋稅,詳述如下:

ㄧ、房屋稅減免:如果房屋因颱風災害受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可全免;毀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到5成者,則可申請減半徵收。

二、地價稅減免:如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可申請地價稅全免。

三、使用牌照稅減免:如民眾所持有汽機車因水災受損(151cc以上),需要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民眾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可以計算到水災發生前1日;如果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則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

四、娛樂稅減免: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如因災害受損而無法營業,也須從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地稅局會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地稅局補充,台中市政府已啟動災後查報機制,地稅局也會依相關通報,主動協助受災民眾減輕稅負。颱風來襲前後,請民眾務必注意人身安全,並妥善保留財產受損證據,保障自身權益。民眾如果仍有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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