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尚芸/台中報導】
臺中市警方日前深夜臨檢轄內一間泰式養生館時,查獲兩名年約40歲的泰國籍女子正在為顧客提供按摩服務,經警方逐一盤查確認,發現兩人皆持觀光簽證來臺,且簽證早在2月即已逾期,警方遂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規定,將兩人移送移民署專勤隊處理;而店家部分,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請相關單位裁罰。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日前深夜 11 點多執行臨檢勤務,依勤務規劃前往轄內一間泰式養生館進行臨檢時,發現兩名正在從事按摩工作的女子不諳中文,經盤查得知兩名女子均來自泰國,對警方詢問一臉茫然,員警出示居留證樣式試圖釐清身分,兩人則頻頻搖頭一問三不知。店家負責人見狀神情緊張,表示兩名員工不會說中文,平時都透過翻譯軟體溝通,面對警方詢問,更是態度閃爍,將責任推給不在場的另一半,企圖撇清責任。然而兩人受僱從事按摩事證明確,警方當場要求她們收拾隨身物品,帶返派出所進一步調查。果不其然,經查確認兩人今年2 月即持觀光簽證來臺,已逾停留期限,且無合法工作資格,後續依規定移交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並擇期遣返回國。
警方提醒,現行法規對於外國人逾期滯留罰鍰已提高至新台幣 1 萬元到 5 萬元,管制禁止入國期間也提高至最高 7 年;若聘僱未經許可外來人口從事非法工作,依據就業服務法可處 15 萬至 75 萬元罰鍰, 5 年內再次違反更將涉及刑責,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非法聘僱、媒介逾期居留外籍人士,若發現有外來人口從事不法的情形,均可向警方或移民署專勤隊檢舉,攜手消弭治安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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