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每年6月是器官捐贈宣導月,彰化一位圖書館志工黃顗蓁,在60歲這一天,做出了一個影響深遠的人生決定-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預立大體捐贈意願,將自己的生日當成另一種形式的「重生」,希望將有用的器官與大體,捐給最需要的人與醫學教育。
黃顗蓁長年在社區耕耘志願服務,性格溫婉卻極具行動力。她回憶,30年前第一次看到器官捐贈的相關資訊時,心中便萌生「死後能幫助他人延續生命」的念頭,然而當時雙親尚在,心中對長輩的敬重與孝道讓她遲遲沒有實行。「總覺得要先對得起父母親,才有資格處理自己的身體。」她說。
多年來,她在醫院擔任行政工作,常與病患家屬接觸,也親眼看過無數因器官衰竭、意外傷害而掙扎在生死邊緣的病人,更見識過等待器官移植的漫長煎熬與無助,「看到那麼多生命的脆弱,讓我更珍惜自己目前擁有的健康,也更堅定了我想捐贈的決心。」
她在員林宏仁醫院巧遇器官捐贈宣導活動,當下毅然決定簽署捐贈同意書,並在同意書上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也留給家人簡單卻深情的三個字:「感恩、尊重、愛」。
「這個念頭我從沒動搖過!」黃顗蓁堅定地說,今年她不僅完成器官捐贈簽署,也同步預立大體捐贈意願,盼望身後能成為「大體老師」,為醫學教育貢獻所能。
事實上,黃顗蓁表面樂觀,人生卻歷經風霜。丈夫早年經商失敗後失聯,留下龐大債務,她獨力撫養女兒長大。如今女兒已長大成人,也全力支持母親的捐贈決定,讓她在做出選擇時毫無罣礙。
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指出,器官捐贈、病人自主與安寧療護是需要持續推廣的觀念,民眾也可透過健保卡預立器官捐贈與安寧意願。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仍有逾一萬人等待器官捐贈,顯示器官來源仍嚴重不足。
「顗蓁的決定,是最溫暖的生命教育!」謝麗秋說,像黃顗蓁這樣的捐贈者,不僅為醫療帶來實質幫助,也深深感動了更多人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